2010/07/01

台灣之光照不到的台東(2)


那天,我離開台東市,往郊區走,來到一個原住民的部落社區,打聽一位叫羅美玉的女士,聽說她從事魯凱族的刺繡藝術好多年,不時帶著她的作品出門參展或教學,想去拜訪一下。





【請問羅美玉住在哪裡?】問一群坐在路旁吃辦桌的原住民朋友。



【一直走,一直走 ……】有問有答,絕對熱情。



【看到門口有寫羅美玉就到了,】這答案,對不起,猛一聽有點想笑,不懂,門口怎麼寫上自己的大名呢?於是【謝謝再見!】開始順著【一直走】找去,找著 …… 到了。不難找,就在路邊,門口硬是寫著大大的羅美玉,看板。顯然是個工作室。剛才不該偷笑的。





門裡坐著一位中年婦人,有點胖胖的,坐在矮凳子上,問了,她就是羅美玉本人。進門,小小的、3坪不到,擱著一些作品,牆上也掛了一些,是家庭的、閒散的放著,你可以一眼望盡。失望往往與期望成正比的。眼前的氛圍只讓我覺得這位努力從事魯凱藝術承傳的女人,和她的作品,somehow,露著滄桑。太陽照著門檻,一種沒人了解的安靜。





羅美玉的作品不合我的味兒,價格即使合理,我有權力不買。世上有太多東西看得起買不起,也有太多東西沒錢也不想買。譬如那天,口袋有一點點錢出門,想帶點原住民小品回馬其頓送人或回台北送朋友,遺憾。產品的樣式與價格是主觀的認定,但品質、銷售、開發等行為就不是我主觀的喜好了,它有一套標準的,包過質量、設計、展場氛圍、包裝、銷售技巧與管道等等,不是我說了算的,否則生產力中心吃甚麼來著?否則國合會何必派專家出國顧問【產銷班】甚麼的。





我看羅美玉,不看她是個生意人,不看她是個從是藝術的個體戶,她對我來說有點特別;我看她是文化承傳的工作著,當然我還去看了其他幾處展場,和許多身懷如此技藝與使命感的人一樣,在某種程度上,他們是要受特殊保護的,而保護他們也是一種使命。各就各位。我不過是隻狗,看門的狼狗,負責叫叫,叫慣了,看到火車也忍不住叫它幾聲的狗,It is my job! 說白了,文章是寫給管理人民事物的政府看的,政府,是我一票選出來、一毛錢一毛錢付稅的,是我的僕人,也是我的天敵。沒做好,我就叫。





聯合國有個叫【教科文UNESCO】的組織,我想大家都知道的,為了減少天災人禍對世界各地文化遺產的威脅與破壞,1972年在巴黎開會通過【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】,目前已經有超過185個締約國,被選中保護的項目將近一千項。為維護文化遺產,會員國出錢出力出學者專家;看得見的、看不得見的,都被視為受保護的人類珍品。馬其頓的Galicnik 村的傳統婚禮就被視為人類的共同文化,它已經不是馬其頓人專屬的文化,是大家的,由於這項傳統被維護才得以保留下來,台灣有位叫胿皓平的才能帶著相機到現場,拍下,回來放給大家分享。我也這樣看我們的原民文化,是人類的遺產,如果搆不上聯合國的門檻,如果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而無法接受評鑑或協助,並不表示我們可以自我忽視。





Anyway,台東是你的,台東也是我的,台東更是地球上每一個份子的!我住了一禮拜有一禮拜的驚艷,你住十年、二十年或一輩子也有你的經驗,每個人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個人對一個地方的愛與情,我還會再去。也更期待我自己的台東(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