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6/02

六四20年香港行 1


江湖險惡,政治山林更是豺狼虎豹。


小小陳一愕,1989年出生的青年,六四天安門屠殺時,他,呱呱墜地,20年後,這個小嬰兒捲入了那場未曾參與的六四風暴,鬧得香江翻騰,兩個月前被同學罷免,不再是香港大學學生會主席,龍捲風紅了陳一愕,也錯愕了陳一愕。



我從台灣到香港,這一趟嘛,是衝著六四20週年去的,想去看看香港人對六四的記憶,也是想找個地方提醒自己勿忘六四。到香港,第二天就背著機器上香港大學,訪問了陳一愕,訪問完請他到庸記,吃了一盤燒鵝飯,一方面他是個小青年,一個學習與成長中的小青年,即使他對20年前六四開槍的評論引來各方韃伐,也已遭到罷免的【制裁】,這是他的成長機遇,我希望多有一點時間與這位20瑯當的年輕人相處,藉機會告訴他我的看法,一個成長中的青年,與他就事論事,無須你死我活。



吃完飯,同行的朋友Winnie說;【改變一點對他的印象。】



出發前做了一點點功課;這個陳一愕四月七號在港大論壇發言出了紕漏,引來殺身之禍,就是那句中央政府處理六四【是有問題的】這句話,說完立刻遭到現場另一位來賓,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反駁【何止有點問題,問題好大!】接著被各方強烈指責,抨擊他袒護北京等等。結果這個才上任一個多月的主席,被350位同學連署啟動罷免機制,4月24日香港大學學生以超過1055位基本票數通過罷免議案,被炒了魷魚。



陳一愕被罷免的新聞,前前後後被香港各方媒體追蹤報導,各種角度的評論,那幾天,街頭巷尾,從專業檢驗到茶樓八卦,此起彼落。關心六四的讀者,不妨上網打個【陳一愕】,事件過程一目了然。說實話,罷免事件,不是我這趟到香港採訪的目的,台灣電視台對我得報導【沒市場】,或曰自己有特派員,何須向我購買,等等,這不是我到香港的目的,它是現象不是新聞。老實說,我越來越對現象感到興趣 in stead。現象是,香港不只港大,還有不少學校為了六四吵鬧不休。



真理越辯越明,就怕你不辯。



五月一日上午見到陳一愕,約的是10am,他正坐在校園辛巴克咖啡小站門口的樹下,接受不知何方的記者訪問,桌上擱著一個錄音機。我把我的攝影機器架好,對象不是陳一愕,是咖啡店旁的【民主牆】………(待續)

2009/06/01

昨夜見識香港

才從香港回來,去拍六四20年。


一到香港,第二天就把機器背上香港大學,訪問因六四【失言】的學生會主席陳一愕,問他為甚麼被罷免,也訪問了提議罷免他的陳巧兒,問她罷免成功了,有勝利的感覺嗎…… 短短兩個禮拜,在香港,採訪第一線上,見識了香港,我的學習之旅。



朋友張柄玲介紹我認識一個拍紀錄片的導演,叫張虹。她是【采風電影公司】的負責人,也是香港【華語紀錄片影展】主辦人。當日,我們交換名片,張虹特別提到一部片子叫【麥收】,記得她說了一句【這部片子引起一點爭議,】到底是甚麼爭議,她沒說,我也沒放在心上。回去看了影片簡介後,決定約靜華、Winniefred一塊去看【麥收】,因為這部片子的內容吸引我。故事說的是一個陝西女孩,平時在北京是妓女,秋收的時候回陝西幫家人收割麥子,收割完了再回北京當她的【雞】。我好奇的是導演怎麼拍,紀錄片嘛,真人真事,現身說法,導演是怎麼做到的,這是我的好奇。



5月15日,我們三個女生,到香港藝術中心Art



Center,期待觀賞徐童導演的【麥收】。在等待進場的大廳,一個年輕男孩在現場發【傳單】,我以為是影片文宣,一看標題【影展助紂為虐】【導演強暴弱勢】【尊重紀錄片操手,反對影像變成欺凌工具,人人有責– 麥收,你點睇得落?】感覺將要出事了。



手上拿著傳單,我們進場。7點半,時間一到,銀幕未昇起,舞台上反而站著五位【憤青】,四男一女,其中一位自稱是性工作輔導著,他們雙手舉著大字報,先讓觀眾看個夠。然後開口了。簡單的說,他們抗議導演不尊重受拍者,表示性工作在大陸是違法的,導演此舉無異置她們於死地等等。五位抗議者輪番上陣,就是不下台,搞了一個多小時,不讓觀眾看片子的意圖非常明顯,而觀眾是花50塊港幣進場看戲的,也不是省油的燈,強調自己是花了錢,有權看戲,反嗆台上青年混淆法治與人權………。反正,無論如何,就是不下台。



警察來了。觀眾鼓掌。



我遠遠的看著警察走到【憤青】跟前,一一和他們對話,說甚麼?不知道,感覺態度溫和有禮。說完,兩位警察就靜靜的站在一旁,看傻了觀眾,第一排有一位大陸學者,是來參加首映會後的討論學者,看警察不作為,嗆說【你們香港警察幹甚麼的呀?】觀眾接著繼續鼓噪……。



來了四位藝術中心的安全警衛。



他們帶著口罩,again,一一和【憤青】對話,說了ㄧ輪後,again,退到一邊站著。觀眾再次傻眼。【你們香港不是個法治的地方嗎?……】這位大陸學者一再強調自己是花錢看戲,說他的權力被侵犯了,要警察有所作為。



警察果然作為了 – 把個藝術中心的警衛給架走了。因為此人用腳【踹】了一下【憤青】手持的大字報。



事後,請教警察先生,何以【該抓的不抓?】那位Sir說;【藝術中心是屬於私人機構,我們不能隨便到你家抓人,對吧?先勸告,他們不聽,再請他們的警衛出面處理,我們的責任是要保證沒有暴力發生,他們再不聽勸的話,警衛可以採取行動,把他們抬出去,我們警察要保證沒有暴力行為發生,】



我,不過花了150塊港幣,看了場大戲。